自雇佣移民,顾名思义,是移民加拿大后有能力不需为別人工作自己雇佣自己。这就需要申请人有特殊才能。比如体育明星、艺术家、作家、歌唱家等。申请人必需是在某一领域里有专长,知名度相当高,有一定的艺术成就。 有很多具有特殊专业的人士,例如:艺术家,画家,音乐家等,如要申請移民,以自僱移民方式申请是最热门的途径。不过,并不是每一名上述的专业人士都会合乎自僱移民的所需条件。加拿大移民局要求自雇移民在移民加国后能够自给自足,并对加国的经济或文化艺术方面做出贡献。对自雇移民没有必须雇佣一个以上加拿大公民的要求。簡简单来说,根据移民法例,自僱移民的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的条件: 1、有意及有能力在加拿大成功地建立或购买生意 2、能夠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 3、对加拿大的经济,艺术及文化有所贡献 根据移民法,自僱的意思是申請人有能力在到达加拿大后,不会占去加拿大劳工市场的工作机会,而是能夠自行以个人的才能及专业技术为自己创造工作。 移民局对于自雇移民的个人资产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。但是虽然个人经历符合自雇移民,若没有六万元加币以上的资金带到加拿大,以保证能够创业和维持生活,也是不容易获得批准的。不同个案要求会略有不同。